温州市正量表面处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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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正量表面处理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信息公示
温州市正量表面处理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
环境影响信息公示
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21 年修正)有关规定,现将本项目需要公开的环境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建设项目名称:温州市正量表面处理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
项目概要:温州市正量表面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企业)成立于2016年03月,是一家专业从事紧固件表面处理、水龙头、五金件、汽摩配件制造、销售的企业。企业现有厂区分别位于浙江省温州市海城街道中星村琴棋山路101号(以下简称拟搬迁厂区)、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海城街道滨海三道3451号(以下简称1号厂区)。企业在拟搬迁厂区于2018年7月委托编制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8年9月26日取得了审批(温开审批〔2018〕124号)。达到设计生产能力后,于2019年3月委托编制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于2019年10月8日取得了验收意见(温开环验〔2019〕35号)。后因生产需要,企业在1号厂区于2022年2月委托编制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2年4月7日取得了审批(温开环审批〔2022〕67号)。达到设计生产能力,于2022年11月4月通过(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企业已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中相关规定分别取得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
随着企业快速发展,企业决定扩大紧固件表面处理的生产规模,且拟搬迁厂区的租赁即将到期、生产场地也无法满足后续生产。企业拟租赁温州市龙湾区海城街道中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位于龙湾区海城街道海城水暖洁具生产基地(D)地块5号楼1F、6号楼1F、7号楼1F(以下简称2号厂区)实施迁扩建项目。项目租赁用地面积为3000m2、建筑面积为3000m2。企业拟投资1000万元实施迁扩建,迁扩建后可达年加工6000吨紧固件的生产规模。此外,本次迁扩建仅对拟搬迁厂区进行迁扩建,1号厂区生产情况保持不变,因此在此基础上展开评价工作。
二、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项目2.5km范围内的主要空气敏感保护目标为位于沙城街道、海城街道、星海街道的民宅、学校、医院、幼儿园等,200m范围内无声环境目标,2.5km范围内主要空气环境保护目标及其他要素敏感保护目标见下表。
表1  项目周边2.5km范围内主要空气环境保护目标

敏感目标名称 保护对象 相对方位 相对厂界距离/m 敏感目标名称 保护对象 相对方位 相对厂界距离/m
温州理工学院 师生 东南 2478 锦翠庭 居民 东北 2457
温州湾实验小学 师生 东南 2325 星海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居民 东北 2204
金海嘉苑 居民 东南 2202 未来都会 居民 2367
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 师生 东南 2488 建丰村 居民 2264
湖悦名邸 居民 东南 2243 司南村 居民 2038
碧桂园德信府前-1号 居民 东南 1828 新河村 居民 1363
金海湖小学 师生 东南 1985 东成村 居民 西南 1185
温州碧桂园 居民 东南 1553 东门村 居民 西 1301
温州远洋天铂华庭 居民 东南 1574 西一村 居民 西北 1470
德信东望里 居民 东南 1320 石坦村 居民 西 1800
红星天铂 居民 东南 1256 屿门村 居民 西 2045
金海首府 居民 东南 2227 上涂村 居民 西北 1991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 居民 东南 1752 邱宅村 居民 西南 1627
中电时代门1期 居民 东南 2143 温州滨城医院 居民 西南 1900
碧桂园未领苑 居民 1883 梅岗锦园 居民 西南 2036
碧桂园未来城 居民 2011 海城第二小学 师生 西北 1081
德信东宸里 居民 2179 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 / 东北 477
碧桂园未来苑 居民 1857 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 / 西南 518
滨海创艺幼儿园 师生 东北 1709 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 / 西南 1599
蒲门村 居民 772 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 / 西南 1937
中和村 居民 891 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 / 西北 471
温州市绣山中学 师生 东北 2285 规划为科研教育用地 / 1681
温州市龙湾区星海小学 师生 东北 2341 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 / 东北 2472
新川锦园 居民 东北 2266 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 / 1280
永乐家园 居民 东北 2465 温州海洋科技创新园 科研人员 东南 2392
2  主要地表水环境目标
序号 河流名称 规模 执行标准/功能区类别 相对方位 相对厂界距离/m
1 海城新开河 宽10m-30m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IV类标准 东北侧 20
2 中星河 宽10m-30m 西南侧 205
3 永清河 宽40m-60m 西北侧 435
三、环境影响预测分析要点
运营期间产生的污染主要为生活污水、生产废水、抛丸粉尘、涂装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交通运输移动源废气、设备噪声及生产固废、生活垃圾等。经预测、分析,严格落实相应环保防治措施后,各污染物影响均可降至最低,环境风险处于可以接受水平。
四、环境影响对策和措施要点
运营期:
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生产废水经生产废水处置装置预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
废气:①抛丸粉尘:抛丸过程所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管道收集后再经设备自带的布袋除尘装置(TA001)处理,尾气由1根25m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②涂装废气:搅拌室、达克罗线按负压空间标准建设,集气效率不低于90%。设置2套废气治理设施对6号楼1F、7号楼1F的涂装废气进行收集、处理。各楼的涂装废气收集后,分别经2套“水喷淋+除雾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2、TA003)进行处理,尾气由2根25m排气筒(DA002、DA003)高空排放。根据《浙江省重点行业VOCs污染排放源排放量计算方法(1.1版)》,水溶性污染物水喷淋有机废气处理效率约10%-70%(其中除雾器仅起除去水雾的效果,保证后续活性炭处理效率,本次评价不考虑其处理效率),本项目按40%计。另外,二级活性炭吸附对有机废气处理效率按75%计。③项目达克罗线燃烧废气与涂装废气一并收集处理后经同一根排气筒高空排放。另外,超声波清洗线位于5号楼1F,其燃烧废气经收集后由1根25m排气筒(DA004)高空排放,废气收集率按90%计。
噪声:①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②对高噪声设备做好基础减震隔声降噪措施。③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④加强完善企业管理制度,加强员工教育,安全文明生产。
固废:①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②一般固废经收集后暂存在一般固废贮存间,定期外售处理。③危险废物经收集暂存在危废贮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土壤、地下水:全面排查化粪池、生产废水处理装置各构筑物以及埋地污水管线的防渗情况,生产区采用优质水泥及防渗材料,对工艺设备、污水管道及污水处理构筑物等可能产生污水渗漏的单元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从源头防止污染物的跑、冒、滴、漏,将污水泄漏的环境风险事故降低到最低程度。对仓库、生产单元等风险较低的场所采取简单防渗处理,对危废暂存间、涂料存储区等关键场所采取一般防渗处理,做好防渗、防腐处理,企业应加强设施、管道巡查,完善管理制度,加强管理。
环境风险:设置专门、符合要求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废气治理设施专人负责进行维护,定期检查处理装置的有效性,确保废水处理能够达标排放。加强教育,强化管理。
在落实环评相关措施后,项目建设对周边影响可接受。
五、环境影响对评价结论要点
温州市正量表面处理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符合环保审批要求、符合“三线一单”控制要求。项目在运营期会产生一定的污染物,通过环评提出的相关治理措施,采用严格的科学管理办法并保证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基本上可以控制污染。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来讲,该项目的建设可行。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对象及反馈途径
主要为2.5km范围内的公众。公众可查阅电子版征求意见稿,并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1284768563@qq.com)等形式将意见反馈,也可直接拜访建设单位当面反馈意见。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不含公示之日当天),共10个工作日。
八、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和审批部门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温州市正量表面处理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海城街道中星村琴棋山路101号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林总 13600660092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柯麦龙科技(温州)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永中街道永中西路1158号金属大厦907室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丁工 0577-86580315
(3)审批部门名称及联系方式
审批部门:温州市生态环境局龙湾分局  地址:经开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 联系方式:0577-85851572
 
 
 
公示发布单位:温州市正量表面处理有限公司
公示发布时间: 2024年11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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